语言规划与人工智能治理专栏主持人语
杨金龙;<正>人工智能技术为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变革。语言作为人机交互的重要载体,既具有数智时代的公共产品属性,同时也是数智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本专栏聚焦数智时代的人机协作能力培养、人工智能治理与评价等问题,梳理和分析美国、英国等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政策,旨在为数智时代我国的人机协作能力发展、人工智能平台的进一步改革创新提供参考。
美国常春藤盟校的人工智能治理及其语言政策研究
杜宜阳;本文以美国常春藤盟校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其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中的显性与隐性语言政策,探究智能时代高校语言实践与语言观念的变化,从语言政策角度提出对我国高校人工智能治理的思考与建议。研究发现,生成式人工智能未能动摇西方高校长期以来所坚持的西方中心主义与“唯英语”的单语主义。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打造包容性语言环境、促进教育公平与语言公平的潜力还未释放。国内高校需要从“超语”理念出发,通过打造超语空间,鼓励超知实践,提升中国教育对国际学生的吸引力,促进中外师生的知识共创,为国产大语言模型提升其训练数据与知识体系的完备性与均衡性提供支持。
数字社会语言问题与英国网络语言治理研究——基于《在线安全法案2023》的文本分析
杨夜明;随着网络交流互动的日益频繁,数字社会的诸多问题日趋凸显,如大量攻击性、侮辱性言论不仅破坏了网络空间的沟通秩序,也威胁着网民心理安全与社会发展。因此,网络语言治理成为全球数字治理体系中的核心议题之一。英国于2023年正式颁布《在线安全法案》,应对数字社会网络活动中的非法内容以及儿童有害内容。本文采用文本分析法,在梳理该法案立法背景的基础上,解析其制度模式与运行机制,并结合中国当前网络语言治理现实情况,探讨英国模式对我国优化完善网络语言治理体系的启示。
人工智能的监管框架与高校治理路径研究——以欧盟《人工智能法案》为例
朱彦蓉;杨金龙;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但其引发的伦理安全、数据隐私与算法偏见等问题逐渐显现,制约了该技术的健康发展。为推动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规范化使用,亟需建立科学的治理与监管体系。本研究采用文本分析法,梳理了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的关键条款,借鉴其风险分级管理的核心治理框架,并结合我国高校人工智能应用的现状与治理需求,提出适用于中国高等教育机构的AI治理路径建议。研究认为,我们应在鼓励人工智能技术赋能高等教育的同时,明确使用规则,将学术诚信、伦理安全与教育价值作为治理核心,以促进教育的创新性与包容性发展。
新加坡数字化转型中的语言生活及语言治理
王莲;新加坡作为一个多语言国家,其数字化转型中的语言生活与语言治理经验对于多语国家或多语地区实现语言与科技和谐融合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从语言数据的开发及建设,教育数字化赋能语言教学,特殊人群数字化语言生活和数字媒体语言生活四个方面,分析了新加坡在数字化语言生活方面的实践与成效。虽然数字技术的兴起丰富了语言生活的多样性,但也带来了网络语言规范、数据安全和AI伦理等治理挑战。新加坡通过法律法规、机构监管和公众教育等多层次措施,构建了有序的数字语言治理体系,其经验为我国推进语言生活和语言治理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借鉴。